《仁心骨科診所》: 掛號、門診、復健注意事項
作者 :
仁心骨科診所
【基本原則】- 配戴口罩 : 衛福部疾管署20240508公告,醫療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。醫療機構可依各單位實務現況,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。本診所空間密閉且狹小,且多慢性病患者,故規定一律配戴口罩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
- 看診、拿藥、開證明皆需病患本人到場 : 醫師法第11條 : 醫師非親自診察,不得施行治療、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。無
線上看診諮詢 : 因違反上述法條,且醫師也不會通靈跟隔空治療。 - 年齡太小、溝通表達困難、重複就醫、超出本所設備能力患者,建議去更適合的醫療機構,以免浪費時間。
- 18歲以下需由家長(監護人)陪同,以利病情解釋;若家長(監護人)因某些因素無法陪同,可由家長(監護人)委託之受託人(成年親屬),出示其委託書或同意書協助就醫
- 尊重隱私與保護個資 : 沒叫到名字,請勿進入診間;診所內非經同意禁止
錄音、錄影、拍照 - 進診間、收手機、開靜音 : 進入診間,請收好手機,並開啟靜音,除了避免干擾看診,更是基本禮貌。
- 衣著寬鬆以利檢查治療。
- 禁
帶寵物(導盲犬例外)。
【
掛號方式與收費】
- 掛號時間 : 早上0800~額滿停掛、晚上1700~額滿停掛;只有當診現場掛號,無
預約掛號;並依現場情形會提早停掛,建議先打電話詢問是否停掛。 - 掛號與就診請攜帶本人健保卡與身分證備查,健保卡沒帶或無法讀取,不僅要押金看診,且無法查雲端用藥與檢查報告,會影響評估與治療效果。
- 依健保及相關規定收費,非健保給付項目需自費;現金收費,無法
賒欠、刷卡、線上支付。 - 掛號費與部分負擔依身分收費,請參閱下表。
【
門診與復健】
- 診療時間 : 參考上方第一張圖表(重要!重要!重要!)
- 唱名不在現場者,請1130前(早診)、2030前(晚診)回櫃檯報到,逾時未報到,視同自行退掛;報到後若已過號,由櫃檯安排看診(不是
馬上看診)。 - 每個人病情不同,看診時間也不同,連神明也不知道要等多久,請耐心等候。
- 出診間後還有問題要問醫師,視同過號,由櫃檯安排。
【診斷書申請方式與收費】- 申請人須為本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、旁系親屬、姻親等或法定代理人。本人申請時,請出示身分證核對。配偶、直系親屬、旁系親屬、姻親等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時,須同時出示下列三項證件,始可申請:
- 病人身分證正本(兒童請用戶口名簿)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提出申請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並出具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。(若為意識昏迷或無法為同意表示之病人,其委託書可依序由其配偶、直系親屬、旁系親屬、姻親等或法定代理人為之)
- 開診斷書需掛號排隊,進診間由醫師確認病患資料,按病歷紀錄實情開立,不是
櫃檯開。請參閱醫師法第11條 : 醫師非親自診察,不得施行治療、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。另醫師法第28-4條 :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,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、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;情節重大者,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: - 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。
- 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。
- 聘僱或容留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。
- 將醫師證書、專科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。
- 出具與事實不符之診斷書、出生證明書、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。
- 醫療以看診優先,若病情複雜,需調閱資料整理,當診無法
立即開出,需另約時間取件。 - 診斷書依種類收費,請參閱下表
位置交通
- 【住址】屏東市自由路西段118號;附近地標 : 建國市場、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
- 【停車場】
- 【公共運輸】
- 屏東火車站(公車轉運站)出後站,沿公勇路直行,左轉建華三街直行,至自由西路右轉後直行。